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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兰州市医保局日前将兰州市在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即缴费费率分别由原来的5.4%调整为4.4%、由原来的5.75%调整为4.75%,政策调整后在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医保(含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
据统计,此项政策惠及全市共55043名在职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可少缴保费768元,预计全年可为在职灵活就业人员减少保费4227万余元,进一步减轻了在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负担。
关键词: 缴费费率
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